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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斷輔導作業說明 診斷輔導作業流程說明
階段
作業流程
說明




  1. 作業說明:於公司申請計畫後,管科會將安排委員瞭解公司研發管理制度/整合能力機制,協助廠商瞭解其在計畫執行時可能存在之管理問題,以提出建議改善之處。
  2. 對象:申請計畫之公司。
  3. 執行期間:管科會收件後於56日內安排實地診斷。
  4. 診斷項目:
    (1)「一家公司單獨申請」之公司需進行研發管理制度診斷。
    (2)「多家公司聯合申請」之主導公司需進行研發管理制度及整合能力診斷。
  5. 作業方式: 廠商送件並進行補件事宜,管科會將安排委員進行書面及實地診斷,「多家公司聯合申請」時將多安排1位管理顧問參與實地診斷;診斷結果送交確認會議核定後,函覆公司先期診斷結果。




  1. 作業說明:公司與經濟部簽約後,管科會依公司意願安排管理顧問進行輔導,以協助公司針對先期診斷委員提出之缺點進行改善。
  2. 對象:計畫已簽約之公司。
  3. 執行期間:收到簽約公文後即安排。
  4. 輔導項目:
    (1)「一家公司單獨申請」之公司進行研發管理制度輔導。
    (2)「多家公司聯合申請」之主導公司進行研發管理制度及整合能力輔導。
    (3)其他簽約公司進行研發管理制度輔導。
    (4)「多家公司聯合申請」之主導公司其整合能力先期診斷等級為C級者,則必須接受期中輔導。




  1. 作業說明:計畫結案前,管科會將安排參與先期診斷之委員確認公司之研發管理制度/整合能力落實執行程度。
  2. 對象:執行計畫之廠商。
  3. 執行期間:計畫結案前1個月。
  4. 評鑑項目:
    (1)「一家公司單獨申請」之公司需進行研發管理制度評鑑。
    (2)「多家公司聯合申請」之主導公司需進行研發管理制度及整合能力評鑑。
  5. 作業方式:委員進行書面及實地評鑑後,送交計畫管理指導委員會核定,並由技術處函覆公司評鑑結果。